司法服务联系员制度是“送法进园区”活动长效机制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该项制度的建立旨在通过选任一批业务娴熟、审判经验丰富的中院审判业务庭庭长、副庭长担任司法服务联络员,与电子产业园区16家企业“一对一”结成服务对子,进行挂钩服务。司法服务联络员要经常深入企业讲解相关法律法规,为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上遇到的法律问题,并就制约企业发展的普遍性问题、企业管理薄弱环节、法律认识误区等提出司法建议,帮助企业堵塞管理漏洞。同时有针对性地加强对企业和员工的劳动法制宣传教育,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作用,不断增强企业社会责任意识和职工的依法维权意识。
司法服务联络员的主要职责有四项。一是及时深入企业掌握、了解情况。及时开展第一次上门服务,座谈了解相关情况,之后每季度上门服务一次。平时通过电话征询、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等互动方式,加强与企业的联络沟通。对企业在生产经营中遇到的法律问题,能够答复解决的及时答复解决;不能答复解决的,向“送法进园区”活动领导小组汇报,由领导小组组织审判业务专家进行研究讨论后答复。二是认真开展法律咨询和法律宣传。除深入企业进行法律服务外,司法服务联络员还要定期、不定期地对企业和职工开展法律咨询、法律宣传,引导当事人依法理性地表达诉求。三是指导开展调解工作。协助企业工会、调解委员会开展调解工作,及时化解各种矛盾纠纷。四是做好工作台帐和服务记录。对于重大活动的开展情况要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并备案,每月底前将本月开展工作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送法进园区”活动办公室。活动领导小组将对司法服务联络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导,确保活动取得明显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