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往,生产者仅对其产品的生产环节承担资源环境责任,而今后,生产者对其产品承担的资源环境责任从生产环节延伸到产品设计、流通消费、回收利用、废物处置等全生命周期。近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四川省推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为全面有效推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提出要求、明确任务。
从政策体系到法律法规 四川明确工作目标
实施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是加快我省生态文明建设、推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内在要求,对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制造业转型升级、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四川具有积极意义。《方案》明确,到2020年,初步形成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相关政策体系,产品生态设计取得重大进展,重点品种的废弃产品规范回收与循环利用率平均达到40%。到2025年,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相关法律法规基本完善,重点领域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运行有序,产品生态设计普遍推行,重点产品的再生原料使用比例达到20%,废弃产品规范回收与循环利用率平均达到50%。
4类产品率先实施 对骨干生产企业进行信用采集
四川以突出人民群众获得感为根本目的,综合考虑市场规模、环境危害和资源化价值等因素,根据国家统一部署,以电器电子、汽车、铅酸蓄电池和包装物等4类产品为重点,率先实施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此外,四川将对这4类产品骨干生产企业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的信用信息采集系统,并与我省及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对接,对严重失信企业实施跨部门联合惩戒。建立4类产品骨干生产企业履行生产者责任延伸情况的报告和公示制度,并率先在部分企业开展试点。建立生产者责任延伸的第三方信用评价制度,引入第三方机构对企业履责情况进行评价。定期发布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实施情况报告。
建“互联网 ”新型回收体系 加强废旧产品回收利用
《方案》鼓励产品生产者依托现有销售渠道、维修网点等逆向物流,建立健全废旧产品回收体系。推动大数据、物联网和云计算技术在废旧产品回收体系中的应用,支持生产企业通过“互联网 ”建立新型回收体系,及时发布回收信息,提升规范回收率。逐步建立汽车产品全生命周期信息管理体系,加强废旧产品回收利用管理。同时,推进具备再制造价值的汽车发动机、方向机、变速器、前后桥、车架等汽车零部件,以及废旧电器电子产品中可用零部件的再利用、再制造。广泛应用先进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技术设备,积极推行废旧电器电子产品无害化、资源化深度处理,提高废旧产品附加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