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记者从省工商2017年一季度消费者投诉信息统计分析通报会上获悉,2017年第一季度,全省共受理消费者投诉5422件,解决5377件,投诉解决率99.17%,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099.27万元。全省各级消委组织共接待消费者来访和其他形式咨询5.36万人次。
在2017年第一季度消费者投诉案件中,按投诉性质划分,涉及质量问题方面的投诉案件最多,为2402件,占总量的44.30%,其次是售后服务问题730件,占13.46%,最少的是人格尊严问题,仅17件,占0.31%。另外还有合同问题、虚假宣传问题、价格问题、安全问题、假冒问题、计量问题等。与2016年同期相比,除售后服务外,涉及合同、质量、虚假宣传、安全、假冒、价格、人格尊严、计量的投诉比例均有所上升,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消费市场环境亟待进一步改善。
据了解,今年交通工具类投诉和通信类投诉也较多。一季度,全省共受理交通工具类投诉758件,其中质量问题共292件,占比最高,家用汽车质量问题在消费者投诉中表现较为明显;一季度全省受理通信服务类投诉240件,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1.27%。主要表现在经营者未经消费者同意擅自开通增值服务或者擅自利用消费者未开通的增值服务产生额外计费。针对以上问题,省消委将采取发布消费警示、向省汽车汽配行业主管部门及其商会或协会通报全省交通工具类投诉情况、启动“诉转案”工作机制等措施应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