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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指南的通知

发布来源: 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技术发展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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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区域:中央
  • 支持类型:其他
  • 部门:工信部门
  • 支持方式:政策引导
  • 专题标签:数字经济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指南的通知
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指南

 当前,世界经济数字化转型成为大势所趋。中小企业是实体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产业数字化转型的重点和难点。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数字化发展的决策部署,以数字化转型推动中小企业增强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特制定《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一、总则

(一)适用对象

 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遵循“从易到难、由点及面、长期迭代、多方协同”的思路。《指南》主要面向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供给方和地方各级主管部门。《指南》旨在助力中小企业科学高效推进数字化转型,提升为中小企业提供数字化产品和服务的能力,为有关负责部门推进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工作提供指引。

(二)实施原则

坚持企业主体,效益优先。中小企业需参考与发展需求相适配的内容,用好市场资源和公共服务,因“企”制宜推进数字化转型。适时评估转型成效,优化转型规划实践,以数字化转型促进提质、增效、降本、降耗、绿色和安全发展。

坚持应用牵引,供需互促。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供给方主体应聚焦中小企业特征及需求,研制小型化、快速化、轻量化、精准化(“小快轻准”)产品,围绕“评估、规划、实施、优化”全流程提供专业化服务,基于应用反馈提升产品服务供给水平。

坚持政府引导,协同联动。充分发挥有为政府作用,加强政策支持、资源统筹和管理服务,因地制宜构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生态,深化产学研用金等多方主体协同创新,推动形成促进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的工作合力。

二、增强企业转型能力
    (一)开展数字化评估

结合《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评测指标》等标准规范,中小企业与数字化转型服务商、第三方评估咨询机构等开展合作,评估数字化基础水平和企业经营管理现状,构建评估指标数据管理机制,支撑转型需求分析和转型成效评估。评估可获得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等内部资源和市场化服务资源,以及所在地区、所处行业或领域的数字化转型相关政策和公共服务资源。评估研产供销服等环节转型的潜在价值和可行性,明确数字化转型优先级,定期结合企业发展实际调整转型策略,有效确保数字化转型投入产出比。
   (二)推进管理数字化

实施企业数字化转型“一把手”负责制,构建与数字化转型适配的组织架构,制定绩效管理、考核方案和激励机制等配套管理制度。定期组织企业经营管理者和一线员工参加数字化培训,深化数字化转型认知,提升数字素养和技能。引导业务部门和技术部门加强沟通协作,形成跨部门数字化转型合力。有条件的企业可探索设立专门的数字化转型部门。应用财务流程自动化、协同办公平台、标准化人力资源管理产品等,实现财务、办公、人力资源等管理环节数字化转型,提升企业管理精细化水平。应用工业互联网平台推动各环节数据综合集成、可视化和智能分析,优化企业经营管理决策。
  (三)开展业务数字化
   应用订阅式产品服务,推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仓储物流、营销服务等业务环节数字化,降低一次性投入成本。使用SaaS化的计算机辅助设计(CAD)、计算机辅助工程(CAE)等工具开展数字化研发设计,发展众包设计和协同研发等新模式,提升研发设计效能。应用云化制造执行系统(MES)和高级计划与排程(APS)等数字化产品,优化生产制造资源配置,实现按需柔性生产。应用仓库管理(WMS)、订单管理(OMS)、运输管理(TMS)等解决方案和无人搬运车(AGV)、自主移动机器人(AMR)等硬件,使用第三方物流平台,推动仓储物流环节数字化。开展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构建产品数字镜像,提升产品数据管理水平,发展基于数字化产品的增值服务,拓展业务范围,创新盈利模式。
(四)融入数字化生态
    应用产业链供应链核心企业搭建的工业互联网平台,融入核心企业生态圈,加强协作配套,实现大中小企业协同转型。应用行业龙头企业输出的行业共性解决方案,加速提升自身数字化水平。基于园区/产业集群开展网络化协作,发展订单共享、设备共享、产能协作和协同制造等新模式,弥补单个企业资源和能力不足。积极接入园区/产业集群的数字化创新网络,利用共性技术平台开展协同创新。积极对接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等载体,参加政策宣贯、供需对接、咨询诊断、人才培训等活动。
(五)优化数字化实践
 联合数字化转型服务商或第三方评估咨询机构等开展转型成效评估,重点开展业务环节数字化水平评估和企业经营管理水平行业横向和纵向对比分析,从生产效率、产品质量、绿色低碳等方面评估企业转型价值效益。结合现阶段企业内外部数字化转型资源,制定调整下一阶段数字化转型策略,选择与下一转型阶段相匹配的数字化产品和服务,提升转型策略与发展现状的适应性。

三、提升转型供给水平
 (一)增强供需匹配度
   互联网平台企业和数字化转型服务商等供给方主体,聚焦中小企业数字化共性需求,研发即时沟通、远程协作、项目管理、流程管理等基础数字应用。遵循“大企业建平台、中小企业用平台”思路,大型企业打造面向中小企业需求的工业互联网平台,输出成熟行业数字化转型经验,带动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中小企业协同开展数字化转型。细分行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研发推广具备行业特性的产品服务。低代码服务商持续提升产品的可拓展性,帮助业务人员自主高效构建数字化应用,满足即时个性化需求。

   (二)开展全流程服务
    数字化转型服务商、互联网平台企业、工业互联网平台企业等通过线上线下结合方式,展示场景融合应用和转型方法路径,增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意识和意愿。数字化转型服务商和第三方评估机构等主体,聚焦中小企业个性化转型需求,帮助中小企业制定数字化转型策略。电信运营商、智能硬件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等帮助中小企业开展网络建设、硬件改造连接和软件应用部署等,开展配套数字技能培训。基于中小企业阶段性转型需求,数字化转型服务商整合生态资源,为中小企业匹配与现阶段需求适配的产品和服务,推动中小企业转型逐步深入。
   (三)研制轻量化应用

数字化转型服务商聚焦中小企业转型痛点难点,提供“小快轻准”的产品和解决方案。研发推广低代码产品服务,助力中小企业自行创建、部署、使用和调整数字化应用,提升中小企业二次开发能力和需求响应能力。发展订阅式软件服务,有条件的数字化转型服务商可面向中小企业提供免费试用版服务,探索发展以数字化转型收益支付服务费用等方式,降低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顾虑和成本。工业互联网平台企业汇聚工业APP,沉淀工业技术、知识和经验,建设工业APP商店,加速工业APP交易流转应用。

(四)深化生态级协作

工业互联网平台、数字化转型服务商和大型企业等各方主体,推动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企业业务协同、资源整合和数据共享,助力中小企业实现“链式”转型。大型企业搭建或应用工业互联网平台,面向上下游中小企业开放订单、技术、工具、人才、数据、知识等资源,探索共生共享、互补互利的合作模式。工业互联网平台、数字化转型服务商和金融机构加强合作,开展物流、资金流和数据流等交叉验证,创新信用评估体系和风险控制机制,提升中小企业融资能力。

四、加大转型政策支持
  (一)加强转型引导
  实施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促进工程,深入开展大中小企业“携手行动”,推动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加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相关政策衔接,落实工信部和财政部联合开展的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等工作,结合当地实际出台配套措施,加强分类指导和跟踪服务,确保政策落地见效。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分行业分领域推动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

  (二)加大资金支持
   按照“企业出一点、平台让一点、政府补一点”的思路,降低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门槛,有条件的地方可鼓励平台减免转型共性需求支出。发挥地方政府专项资金作用,支持对中小企业转型带动作用明显的“链主”企业和转型成效突出的“链星”中小企业。鼓励金融机构研制面向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的专项产品服务,设立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专项贷款,拓宽中小企业转型融资渠道。
    (三)推广试点应用

结合当地重点行业和关键领域,遴选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示范,培育推广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案例标杆,鼓励中小企业“看样学样”。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开展数字化转型,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带动更多中小企业数字化发展。培育和遴选一批可复制的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协同转型的典型模式,推广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模式,有效支撑产业链供应链补链固链强链。
  (四)完善配套服务

构建完善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体系,加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提升政策宣传、诊断评估、资源对接、人才培训、工程监理等公共服务能力。组织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问诊”服务,组织专家深入中小企业一线开展“入驻式”诊断服务。支持职业院校、大型企业等建设数字人才实训基地,提升中小企业数字人才供给。
  (五)优化发展环境

加大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5G、大数据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优化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外部环境。建设完善地方营商环境评估体系,将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成效纳入考核范围。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相关会议和活动,营造良好发展氛围。发挥政府引导基金作用,带动社会资本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做大做强。基于地方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实际,优化财税金融、人才培引等政策措施,稳定中小企业转型政策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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