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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快递收派服务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发布来源: 财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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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区域:中央
  • 支持类型:金融政策
  • 部门:财政部门
  • 支持方式:税收减免
  • 专题标签:总体规划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8号

现将快递收派服务免征增值税政策公告如下:

自2022年5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快递收派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2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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