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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外贸保稳提质的意见》

发布来源: 国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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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支持方向:
  • 产业分类:
  • 区域:中央
  • 支持类型:金融政策
  • 部门:国务院
  • 支持方式:政策引导
  • 专题标签:中小企业发展,产业发展
 新华社北京5月26日电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外贸保稳提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帮扶外贸企业应对困难挑战,实现进出口保稳提质任务目标,助力稳经济稳产业链供应链。

《意见》提出13条政策措施,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保障外贸领域生产流通稳定。建立重点外贸企业服务保障制度,加强外贸企业生产经营保障。有力有序疏通海空港等集疏运,进一步压缩国际班轮等泊时间,用好航空货运运力,保障重要零部件、装备和产品运输,提高铁路口岸通关及作业效率,促进外贸货物运输保通保畅。加强对国际海运领域市场监管,增强海运物流服务稳外贸功能。

二是加大外贸企业财税金融支持力度。指导跨境电商企业用足用好现行出口退税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跨境电商相关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推动跨境电商加快发展提质增效。加大对外贸企业进一步开拓多元化市场的出口信用保险支持。支持银行机构满足企业合理资金需求,加大进出口信贷支持。针对中小微外贸企业,在承保覆盖面、缩短理赔时间等方面加大出口信用保险的支持力度,增加信保保单融资规模,进一步加强金融支持。提供更多汇率避险方面的培训、咨询等公共服务,加快提升外贸企业应对汇率风险能力。有序开展更高水平贸易投资人民币结算便利化试点,持续优化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环境。

三是进一步帮助外贸企业抓订单、拓市场。优化创新线上办展模式,支持中小微企业以“境内线上对口谈、境外线下商品展”等方式参加境外展会,促进企业用好线上渠道扩大贸易成交。支持医药企业注册认证中西药制剂和生物制品,支持国外消费者购买中国品牌汽车,支持更多地区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鼓励创新、绿色、高附加值产品开拓国际市场。

四是稳定外贸产业链供应链。培育新一批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加强进口促进平台培育建设。支持劳动密集型外贸产业在国内梯度转移,支持企业在综合保税区内开展“两头在外”保税维修,支持加工贸易稳定发展。

《意见》要求,各地方、各相关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高度重视做好稳外贸工作,在支持企业保订单方面加大工作力度。各地方要结合实际,出台针对性配套措施,认真组织实施,推动各项政策措施在本地区落地见效。各相关部门要按职责分工,密切协作配合,抓好贯彻落实,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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