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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阿坝州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来源: 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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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支持方向:创新创业,财税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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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区域:阿坝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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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坝州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2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政务公开、全面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的攻坚之年。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持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更好地发挥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作用,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和透明政府建设,以实际行动为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政务环境和社会环境。

一、围绕夯实基础推进信息公开

(一)推进权力配置信息公开。对照法律法规规章,全面梳理本机关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更新完善权责清单并按要求公开。依法公开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等信息,在此基础上组织编写本级政府行政机关机构职能目录并向社会公开,全面展现政府机构权力配置情况。及时更新府信息公开指南,包括政府信息的分类、编排体系、获取方式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互联网联系方式等内容。(州政府办公室、州行政审批局牵头,州政府各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2年10月)

(二)推进基础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参考国务院有关部门印发的试点领域和其他领域标准指引,各县(市)人民政府要充分结合区域和领域特点,优化更新26个试点领域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州政府各部门要根据职责任务变化对已编制完成的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进行动态更新调整。加强补贴信息公开工作,以村(居)民委员会为单位,通过村(居)务公开栏公开除涉密或涉及个人隐私外的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发放信息,重点公开乡村振兴、村级财务、惠农政策、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等群众关切的信息,相关资料留存村(居)委会,方便群众现场查阅。(州政府办公室、州乡村振兴局、州民政局牵头,州政府各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2年10月)

(三)推进重点政务信息公开和管理。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集中统一对外公开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和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信息。严格落实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扩大政府文件公开范围和类型,切实解决公开文件缺号过多、范围过窄等问题。对主动公开的政府文件要在成文后5个工作日内在本单位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政策文件”栏目集中发布,为政府施政和社会监督提供基本依据。州、县(市)人民政府要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专栏,集中发布政府常务会议、政府全会等决策信息,内容包括研究、议定的事项,新闻媒体报道和出台重要政策的解读等。(州司法局、州政府办公室牵头,州政府各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2年10月)

二、围绕改善发展条件做好信息公开

(四)推进各类规划主动公开。按照“谁牵头编制,谁主动公开”的原则,公开本地“十四五”规划纲要和国土空间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配套政策措施等,做好本地本部门历史规划(计划)的归集整理和主动公开工作。州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专题,汇集发布各县(市)“十四五”规划纲要和州级其他规划,及时公开重点任务进展情况、取得成效和后续举措等,全面展示全州规划体系,方便社会公众查询、监督。(州发展改革委、州自然资源局牵头,州政府各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2年10月)

(五)做好交通设施建设信息公开。围绕汶彭高速、郎川高速等项目前期,开工建设川汶高速、金抚路等重点项目,加快成兰(西)铁路、久马高速、九绵高速、都四轨道等重要通道建设,建成理小路、扎红隧道等州内环线,规范做好项目审批(核准)服务信息、审批(核准)结果信息、招标投标信息、征收土地信息、施工有关信息、质量安全监督信息和竣工有关信息公开。(州发改委、州交通运输局牵头,相关县〔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2年10月)

(六)做好电力通信建设信息公开。持续推进优化跨地区、跨流域电力输送配置,提高安全供电水平等信息公开。重点发布力争核准阿坝—成都(东)1000千伏特高压输变电工程,开工建设金川220千伏输变电项目,加快建设成兰铁路220千伏牵引站,建成小金四姑娘山110千伏变电站、理县尽头寨35千伏输变电项目、实施“电力助力乡村振兴”工程等工作进展情况。(州发改委、州经信局牵头,相关县〔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2年10月)

(七)做好州庆项目建设信息公开。以“标志性工程”为突破口,持续完善州避灾广场、州文化中心、尘埃落定红色文化旅游城、州田径场改造提升、马尔康城市环境提升等重点项目建设信息公开。做好黑水县城市综合提升改造、理县旧城改造综合体、金川东女新城、红原财富广场、松州古城等项目建设信息。(州自然资源局、州住建局、马尔康市人民政府牵头,相关县〔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2年10月)

三、围绕重点领域加强政务公开

(八)加强生态保护工作信息公开。扎实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加快完善生态系统监测体系、加快推进若尔盖国家公园建设、健全四级林(草)长制体系、全面落实“河湖长+检察长+警长”协作机制等方面信息公开。及时发布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信息公开监管信息、生态环境质量信息、年度生态环境统计报告等信息,并加强数据解读。按要求公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进驻时限、受理投诉、举报途径、督察反馈问题及整改情况。(州生态环境局、州林草局、州发改委、州水务局牵头,相关县〔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2年10月)

(九)加强财税和审计信息公开。依法依规稳步推动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定期公开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等有关信息。加强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开设“财政资金直达基层”专栏发布直达资金相关重要政策解读、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动态调整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实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依法规范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审计机关要依法依规公告审计结果。凡是审计机关对外主动公告单项审计结果中披露的问题,相关被审计单位要及时、全面、准确地公开整改情况,并在本级政府网站集中公示。(州财政局、州审计局牵头,各县〔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2年10月)

(十)加强民生实事信息公开。围绕《2022年阿坝州33件民生实事实施方案》提出的民生实事,扎实做好实施民族自治地区十五年免费教育计划、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生活费补助和营养膳食补助、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近入学等义务教育信息公开。做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老年人免费健康管理、农村适龄妇女免费“两癌”筛查服务等医疗卫生方面信息公开。主动公开“五馆一站”免费开放、大型体育场馆免费开放或低收费开放工作完成情况和健身设施规划、用地、开放运营等政策和标准。(州教育局、州卫健委、州文体旅局牵头,各县〔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2年10月)

(十一)加强社会保障信息公开。深入推进面向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等群体的就业专项活动和促进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公开,以及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等方面信息。加大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信息公开力度。多渠道发布养老保障、养老服务、养老机构、养老设施等相关补贴政策,进一步提高养老托育服务信息公开覆盖度和查阅便利度。动态调整并及时发布全州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及医用耗材目录和支付标准。做好老旧小区项目清单公开。(州人社局、州民政局、州医保局、州住建局牵头,各县〔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2年10月)

(十二)加强乡村振兴信息公开。聚焦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产业兴旺“活力乡村”、生活富裕“幸福乡村”工作目标,全面公开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农业农村融合发展政策信息和示范创建工作信息,及时规范发布本地区各类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使用情况等信息,以公开助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乡村振兴,促进乡村振兴有关政策、资金落实落地。推进涉农补贴、申请政策、申请指南和结果信息的公开。(州农业农村局、州乡村振兴局牵头,各县〔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2年10月)

(十三)加强疫情防控信息公开。严格执行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各项制度,统筹用好各类信息发布平台,及时发布疫情防控动态信息、核酸检测和疫苗接种便民服务信息,宣传有关新冠肺炎的健康科普知识。加强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工作协调,确保信息准确、口径一致,及时权威回应涉疫舆情。进一步规范流调信息发布和管理,注重保护个人隐私。(州卫生健康委牵头,各县〔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2年10月)

(十四)加强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信息公开。做好食品药品重大监管政策信息、产生重大影响的食品药品典型案件,以及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药品监督抽验信息公开工作。定期公开食品药品抽验信息,推进食品药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完善食品药品安全领域违法违规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公开制度、警示制度。科学发布食品药品安全风险警示、消费提示及风险解析,积极听取社会公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州市场监管局牵头,各县〔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2年10月)

四、围绕平台管理提升政务公开

(十五)提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运维和管理水平。发挥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第一公开平台作用,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和网络安全责任制,确保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安全平稳运行。依托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加强政府网站内容管理,确保信息发布流程完善、内容准确、导向正确。规范做好“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网民留言处理答复。依托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规范监督管理工作,未经报备不得向第三方平台申请开设账号,杜绝瞒报漏报、建而不管、失管脱管,坚决关停注销无力运维的账号。(州政府办公室、州委网信办牵头,州政府各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2年10月)

(十六)提升线下公开渠道和政府公报。充分发挥各级政务服务大厅政务公开专区作用,健全完善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服务、政策宣传解读等功能设置,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深度融合。拓展州政府公报(以下简称“公报”)选登内容,州政府各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自正式印发后7个工作日内,报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公报编辑部(州大数据中心)纳入选登范围。在厉行节约的前提下优化公报赠阅点设置和赠阅范围,确保应赠尽赠、赠刊见刊。档案馆、图书馆、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要管理利用好政府公报。加强政府网站政府公报电子版服务水平。(州政府办公室、州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州政府各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2年10月)

(十七)提升依申请办理服务和保障水平。严格落实法定职责,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确保申请渠道畅通,法定答复时限准确。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的工作制度,在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强化服务理念,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准确了解申请人诉求,提高答复的及时性和针对性。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案件报备管理,强化业务统筹和案例指导,提升答复文书规范化水平,有效降低败诉率、纠错率。妥善处理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投诉举报。(州政府办公室牵头,州政府各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2年10月)

五、围绕保障措施强化政务公开

(十八)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市)政府和州政府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依法确定一名负责人履行政务公开工作领导职责,依法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全面履行法定工作职责。配齐配强工作力量,强化经费保障,确保重点任务落实。灵活采取线下集中授课、点对点指导、视频会议、线上答疑等多种方式加强业务培训,鼓励通过跟班轮训等方式,培训本级及下级新任政务公开人员。(州政府办公室牵头,州政府各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2年10月)

(十九)强化目标管理。切实发挥各级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作用,积极协调解决政务公开的纵深发展和疑难瓶颈问题,加快推动政务公开和业务工作统筹考虑、统一布局、同步推进。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在目标绩效考核体系分值权重,进一步优化政务公开年度考核体系,提升考核针对性和实效性,年度政务公开考核评估结果于次年一季度全面向社会公开。强化激励问责,工作推进扎实有效的,按照规定予以表扬;重视不够、落实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州政府办公室牵头,州政府各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2年10月)

(二十)强化工作落实。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要对照本要点提出的重点任务,梳理形成本地区、本系统工作台账,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实时跟进推动,逐项落实到位。州、(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作为本行政区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要适时对上一年度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未完成的要依法督促整改。本要点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州政府办公室牵头,州政府各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2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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