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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层密集发声 强化金融消费权益保护

发布来源: 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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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打操纵市场等证券期货违法行为、研究建立投资者保护专项补偿基金、多层次推进金融知识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在1月9日举行的第六届中国新金融高峰论坛上,人民银行、证监会等多部门相关负责人发声,进一步强化金融消费权益保护。
  
“金融消费行为联通着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其安全性和健康性是提升消费者信心的良药,也是金融市场稳定发展的基石,更是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底气。”人民银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局副局长尹优平说。
  
尹优平表示,要以加快推进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立法进程为抓手,逐步建立科学缜密、央地协同、系统完备的金融消费权益保护法律制度体系。
  
“资本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会侵害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资本的无序扩张也将带来系统性风险。”证监会投资者保护局一级巡视员黄明表示,要进一步完善投资者保护的相关制度。完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研究建立投资者保护专项补偿基金,完善《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相关配套规则。
  
黄明进一步指出,要切实防止资本无序扩张和违法违规“造富”,加强监管,严把资本市场入口关。落实“零容忍”要求,依法从严打击证券期货违法行为。坚持分类监管、精准打击、依法从严从快查处欺诈发行、虚假陈述、操纵市场、内幕交易、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以及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等重大违法案件,加大对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控人、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等的违法违规行为的追责力度,惩恶扬善,扶优限劣,增强市场的敬畏之心,营造良好的市场生态。
  
在规范整治资本市场、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北京金融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李艳红也表示,要依法严厉惩治证券犯罪行为,防范和化解资本市场系统性风险,促进资本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同时加强投资者民事权益的司法保护,依法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的民事案件,保障证券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金融教育也是强化金融消费权利保护的重要方面。尹优平表示,要更加注重多层次推进金融知识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金融教育示范基地建设试点,建立常态化、阵地化的金融教育宣传网络。特别注重“一老一少”等重点群体的金融教育,全方位探索构建金融知识终身学习体系。
  
黄明也表示,要继续提升投资者教育精准性和有效性。持续投资者教育纳入国民体系。针对中小投资者信息获取与分析能力较差的问题,结合注册制改革工作的推进,开展“读懂上市公司报告”投资者教育专项活动,提升投资者有效获取使用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能力,帮助投资者识别上市公司质量,培育与注册制改革目标相适应的投资者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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