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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印发制造业创新中心认定管理办法

发布来源: 四川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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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修订印发了《四川省制造业创新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创新中心将采取“揭榜挂帅制”,通过公开发榜、申请揭榜等程序,实现市场化运作。同时,采取“淘汰制”进行动态管理,每两年一次开展考核评估。
    据悉,该文件的发布是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第十一届九次全会精神,也是落实《中共四川省委关于深入推进创新驱动引领高质量发展的决定》,突破关键共性和前沿引领技术、打造高能级创新平台的有关部署。
    《管理办法》明确,创新中心是由企业、科研院所、高校等各类创新主体自愿组合、自主结合,以独立法人形式建立的新型创新载体。
    2016年,我省启动四川省制造业创新中心试点建设工作,随后相继印发了《四川省制造业创新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和《四川省制造业创新中心认定条件(2017年版)》,按照“一案一例一策”的方式和“高起点、有特色、宁缺毋滥”的标准,开展认定工作,截至目前累计共认定13家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
    本次印发的《管理办法》有何特点和变化?据经济和信息化厅技术创新处相关负责人介绍,相比以往的文件,本次印发的新版《管理办法》呈现两大变化,同时,在创新中心功能上突出两大特点。
    两大变化:一是创新组织方式。创新中心采取“揭榜挂帅制”,面向重点行业、重点龙头企业,坚持“目标导向、突出优势、聚焦关键、强化协作、大胆创新、完善机制、动态调整,规范管理、有序进出”原则,采取竞争机制,通过公开发榜、申请揭榜等程序,实现市场化运作。坚持任务导向和绩效导向,做到科学公平、透明公正。二是突出强化考核评估。创新中心的认定并不是一劳永逸,将采取“淘汰制”进行动态管理,每两年一次开展考核评估。考评内容主要包括创新中心运行情况及技术攻关和成果转移转化任务完成情况,并对考评结果进行公布,对运行良好且较好创新中心给予政策支持,对考评不合格的责令整改。
    两大特点: 一是突出新型重大产业创新平台。制造业创新中心以重点领域前沿技术和关键共性技术的研发供给、转移扩散和首次商业化为重点,完成从技术开发到转移扩散到首次商业化应用的创新链条各环节活动,打造跨界协同的创新生态系统。是连接基础研究和产业化的重要载体,具有技术研发、人才集聚、成果转化等功能,着力提升产业关键共性技术供给能力。二是突出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制造业创新中心功能是主要面向制造业创新发展,针对行业瓶颈卡脖子技术、关键核心技术和行业亟需共性技术进行揭榜攻关,突破一批制约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和产品,做强一批具有产业技术带动力和影响力的创新型企业,提高制造业自主创新能力,带动产业链上下游的技术进步,强化供应链保障自主可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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