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明确,同步提高个人缴费标准40元,达到每人每年320元。加强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制度衔接,充分发挥综合保障功能。
《通知》强调,巩固拓展医保脱贫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逐步实现由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向统筹三重制度常态化保障平稳过渡。严格落实“四不摘”要求,保持医疗保障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分类落实好脱贫人口各项医疗保障待遇。
《通知》提出,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常态化开展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加强医保基金监管,不断提高居民医保基金使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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