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才办相关负责人表示,《方案》延续了原深度贫困县人才振兴工程有效做法,继续加强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脱贫县和艰苦边远地区的倾斜支持,确定了人才招引、定向培养、在职培训、人才援助、人才激励等“五大行动”,包含34个重点人才项目,旨在发挥人才引领乡村发展振兴的关键作用,建立健全引导各类优秀人才服务乡村振兴长效机制,不断增强乡村振兴内生动力和发展后劲。
根据《方案》,人才招引行动主要包括加大基层党政部门、事业单位和企业引才力度,继续实施大学生服务基层计划等。定向培养行动主要包括开展急需紧缺专业大学本科生定向培养、千名紧缺专业人才顶岗培养。在职培训行动主要针对产业人才、基层公共服务人才、乡村治理重点领域干部人才三类重点群体开展示范培训。人才援助行动方面,我省将继续开展省内对口帮扶干部人才选派,鼓励引导专业人才服务基层,建立紧缺专业领域三级联动帮扶机制,推进建立“医联体”“校联体”,实施“科技下乡万里行”活动等。人才激励行动方面,将实施人才项目基层专项、科技创新创业苗子工程、农村致富带头人和农民工返乡创业明星培养扶持计划,建立“乡村文化和旅游能人库”等,同时,支持各地结合实际制定有利于基层吸引和稳定人才的特殊政策。
《方案》实施情况将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重要内容,对工作不力、不能如期达到阶段性目标的,将严肃问责。(记者 任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