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意见》明确了“十四五”中国酒类产业的13个主要目标,系统地总结了我国酒类产业“十三五”发展的成就和面临形势,勾画了未来五年酿酒产业发展的战略目标与主要任务,并提出具体的保障措施和政策建议。
预计2025年,中国酒类产业将实现酿酒总产量6690万千升,比“十三五”末增长23.9%;销售收入达14180亿元,增长69.8%;实现利润3340亿元,增长86.4%。其中,白酒产业2025年计划产量800万千升,比“十三五”末增长8.0%;销售收入达9500亿元,增长62.8%;实现利润2700亿元,增长70.3%。
产业经济目标只是13个主要目标之一。《指导意见》还提到,在产业结构上打造世界级产业集群;在品牌培育上实施世界顶级酒类品牌培养计划;在市场建设上,实施酒类大商1510培育计划,培育千亿级酒类大商至少一家,百亿级5家,50亿级大商10家;在科技创新上培育和建设传统制造业(白酒、黄酒、露酒)先进创新中心;在生态保护上,可构建酒类产业生态酿造体系,如建立健全酒业碳排放标准体系建设,形成完整的“零碳”理念和“零碳”发展模式;在知识产权上,设立反侵权假冒伪劣工作促进委员会;在原料基地建设上,积极推行白酒、黄酒酿酒专用粮基地建设,全力推进酿酒葡萄品种研究与产区规划工作,推进啤酒原料国产化发展和研究,形成国内、国际双驱动的保障供给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