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记者调查发现,金融支持科技创新在实践中仍面临诸多“堵点”,且集中表现在三个方面。
第一,科创企业,尤其是初创期科创企业首先需要的是股权融资,但相应的资本市场体系仍不完善;第二,融资渠道较多依靠银行业信贷产品,但科创企业的自身特点与银行信贷准入标准存在较大差异;第三,银行业着力推进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面临评估难、变现难、风险控制难等一系列问题。
多位业内人士表示,从国际发展经验看,金融支持科创企业,投行应走在商行之前,也就是说,种子期、初创期企业资金应主要来自内源资金、股东投入、外部风险投资机构等,待企业进入成长期、成熟期后,再由商业银行的信贷服务介入。
“这符合收益覆盖成本加风险的基本逻辑。”某城市商业银行公司金融部负责人表示,风投机构通过股权投资一家初创企业,风险虽大,但如果企业成长起来,其后期能获得的股权收益也是巨大的;但银行信贷资金属于债权,一旦企业倒掉,银行将产生坏账,如果企业成长起来,银行获得的也仅是利息收益,这造成了风险收益的不匹配。
针对以上问题,监管层正在完善相关政策措施,推动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多渠道的科技金融体系,特别是畅通科创企业的市场融资渠道,促进其生命周期融资链的无缝衔接。
其中,将持续推进创业板、科创板、新三板和区域性股权市场的制度创新,推动创业板支持更多的优质初创企业上市融资、再融资,支持符合国家战略的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资产在创业板重组上市。
此外,还将鼓励更多社会资本设立创业投资、股权投资和天使投资,支持、引导投资机构聚焦科技型企业开展业务,持续加大对创新成果在种子期、初创期的投入力度。
值得注意的是,作为目前支持科创企业的主力军,银行业所面临的难题也亟待解决。
“科技创新企业既有一般小微企业的轻资产、高风险、信息透明度不足等共性问题,又有技术开发和成果转化前景不确定、行业整体技术进步快等特点。”上述银行负责人说,这导致银行机构往往难以精准把握行业发展趋势,难以吃透企业的专业领域,即面临突出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因此,银行在授信评审过程中会对此类业务更加审慎。
与此同时,相关配套政策及激励措施也有待健全。例如,为了激发银行一线员工积极性,多地监管机构均明确要求,银行要对科技金融业务设置差异化制度安排,推动尽职免责机制等。但在落地过程中,银行对以上要求的理解程度、落实程度不一,对于尽职免责也存在标准不统一、认定不清晰、尺度难把握等问题。
如何解决上述问题?目前,不少地方都在开展创新探索。北京银保监局负责人说,辖内银行积极探索科技金融业务单独管理机制,建立专属的团队、产品、风控和激励机制,目前已有84家科技特色支行,从业人数超过7000人。
针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评估难、变现难、风险控制难的现状,浙江银保监局会同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探索推进知识产权质押登记线上办理工作。同时,推动浙江省内市场主体拥有专利权等信息经过脱敏处理或基于企业自愿原则与银行业进行共享,便于银行机构主动进行融资对接。
此外,在风险分担方面,浙江银保监局将引导辖内银行机构强化与保险机构的合作,探索“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保证保险”业务,同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领作用,使用好风险资金池、贴息等专项政策。目前,杭州市已设立3000万元的专利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基金;嘉兴市已按照30万元以内每户40%贴息开展补偿;台州市则设立了3500万元的专项资金池,对符合条件的知识产权质押损失类贷款实施风险补偿。(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 郭子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