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提质增效、更可持续。请问如何理解这一重要部署?
刘昆: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指出,2021年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提质增效、更可持续,保持对经济恢复的必要支持力度,政策操作上要更加精准有效,不急转弯,把握好政策时度效。
“提质增效”,主要是从优化结构和加强管理着眼,进一步完善政策实施机制,向内挖潜,切实提升政策效能和资金效益。一方面,我们将建立实施常态化的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提高财政支出效率。另一方面,注重节用裕民,落实好“过紧日子”的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该砍的要砍,该减的要减。同时,更加突出绩效导向,加快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切实做到花钱要问效、无效要问责。
“更可持续”,主要是支出规模和政策力度要保持基本稳定,为今后应对新的风险挑战留出政策空间。我们将兼顾稳增长和防风险需要,合理确定赤字率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规模,保持适度支出强度,保持宏观杠杆率基本稳定。同时,加大预算统筹力度,大力盘活存量资金,增强国家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支持地方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部署,坚持了底线思维,体现了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当前,世界经济形势仍然复杂严峻,复苏不稳定不平衡,疫情冲击导致的各类衍生风险不容忽视。从国内看,明年经济增速可能比前几年高,但经济恢复基础尚不牢固,做好“六稳”“六保”工作,防范化解风险的任务依然艰巨。这就要求宏观政策不能急转弯,还要审时度势、把握时机、精准施策,保持一定力度,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行稳致远。
记者: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完善减税降费政策,财政部门如何落实这一要求?
刘昆:减税降费是稳企业保就业、支持市场主体纾困和发展的重要举措。
据统计,“十三五”时期累计减税降费规模达到7.6万亿元左右。特别是2020年,面对严峻复杂的形势,在财政收支较为困难的情况下,连续发布实施了7批28项减税降费政策。预计全年新增减税降费规模将超过2.5万亿元。
下一步,财政部将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保持一定减税降费力度基础上,着力完善相关政策,让企业有更多获得感。
一方面,持续推进。按照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的总体要求,综合考虑财政承受能力和实施助企纾困政策需要,保持一定的减税降费力度,继续实施制度性减税降费政策,帮扶企业,再“送一程”。
另一方面,严格监管。严控非税收入不合理增长,加大各类违规涉企收费整治力度,坚决防止弱化减税降费政策红利等。
需要说明的是,近年来我国实施的许多减税降费政策不是一次性的、临时性的,而是制度性、持续性的,多年实施下来,叠加累积效应越来越大,企业减负效果也会越来越明显。
记者:2020年,2万亿元直达资金创新做法在落实“六稳”“六保”、助力经济复苏中发挥了哪些作用?2021年是否还会继续沿用这种直达资金模式?
刘昆:创造性设立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有效应对疫情影响,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重要举措,也是财政宏观调控方式的重大创新。
2020年,财政直达资金预算下达已经完成,其中1.52万亿元资金已经投入使用,效果明显。一是下达更快。直达机制“一竿子插到底”,省级财政既当好“过路财神”,又不当“甩手掌柜”,推动资金快速投放到终端。在各地各部门共同努力下,仅用20天时间,就将九成以上的中央直达资金下达市县基层,省级财政细化下达时间平均只有1周。二是投向更准。“精准滴灌”,减少了“跑冒滴漏”,确保了每一分钱都用到基层所需以及惠企利民领域。
2021年,财政部将认真总结完善财政资金直达机制的经验做法,形成常态化制度化安排,推动资金管得严、放得活、用得准。
一是扩大范围。将直接用于基层财力保障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年初可直接分配的中央对地方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以及具备条件的专项转移支付也纳入直达范围,2021年直达资金总量将比去年有所增加。
二是完善机制。强化行业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职责,加强财政监管和审计监督,推动形成职责清晰、分工明确、沟通顺畅、协调高效的工作格局。加快升级改造直达资金监控系统,推进数据开放共享,全过程、全链条和全方位监控直达资金。
三是强化支撑。把财政资金直达机制作为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推动直达机制嵌入预算管理流程,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记者: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是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确保国家经济安全的重要内容。在这方面,2021年财政部还将采取哪些政策措施?
刘昆:截至2020年11月末,地方政府债务余额25.5595万亿元,控制在全国人大批准的限额之内,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同时,我们也注意到,有的地区还在新增隐性债务,个别地区偿债风险有所上升。对此,财政部密切关注、高度警惕,将坚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部署安排,积极采取“开前门”和“堵后门”并行、保障和规范并举等措施,切实把债务风险关进笼子里。
一是开好“前门”。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科学精准实施宏观调控,保持宏观杠杆率基本稳定,合理确定政府债务规模,以及分地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满足财政政策逆周期调节和财政可持续的需要。
二是堵住“后门”。严禁地方政府以各种名义违法违规或变相举债。抓实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工作,绝不允许通过新增隐性债务上新项目、铺新摊子。加强风险评估预警结果应用,有效前移风险防控关口,坚决刹住违法违规举债行为。
三是完善管理。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适当放宽专项债发行时间限制,合理扩大使用范围,引导地方精准聚焦重点领域,提早做好项目前期准备、评估遴选等工作,提高债券资金使用绩效,更好发挥对经济的拉动作用。
四是强化监管。对地方政府、金融机构违法违规融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做到终身问责,倒查责任。
五是推进公开。督促地方稳步推进地方政府债务“阳光化”,更好发挥社会公众对地方政府举债融资的监督作用,促进形成市场化、法治化融资自律约束机制。(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 曾金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