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涵盖了健全岗位动态调整机制、拓宽基层专业技术人才成长通道、扩大岗位管理自主权、优化工勤岗位设置、明确岗位聘用基本条件、严格竞聘上岗和转岗要求、规范人员聘用管理、强化监督检查等多个方面。
在岗位管理方面,《通知》针对部分事业单位存在的岗位设置方案“选择性”动态调整和聘用结果备案不够及时等现象,提出了明确的范围和时限要求,并将实践反映良好的高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岗位管理相关政策,拓展至其他事业单位。同时,结合工勤技能岗位历史积压、政策差异、人员构成和聘用矛盾较为突出等因素,综合国家有关政策和外省做法,《通知》适当优化了工勤技能岗位工作,积极支持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在聘用管理方面,《通知》明确了同时在管理、专业技术岗位上任职(即“双肩挑”)人员的规范管理要求,细化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起聘(任职)时间、聘用管理等有关内容,并对现行多个文件予以集成,方便工作使用,促进规范管理。认真落实省委相关文件要求,积极拓宽基层专业技术人才成长通道。
在强化监督方面,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通知》进一步明确了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主管部门、事业单位的相关工作职责,对加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袁菡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