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方案》,将按照《四川省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任务清单》,2020年底前实现第一批事项“跨省通办”,2021年底前基本实现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并逐步纳入其他办事事项,有效满足各类市场主体和广大人民群众异地办事需求,为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提供有力保障。
根据《方案》,将统一“跨省通办”业务规则和标准,按照“省级统筹、分级负责、应减尽减”的原则,省直有关部门将积极对接国家部委,加强与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沟通衔接,基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持续推进名称、编码、依据、类型等基本要素“四级四同”,梳理“全程网办”“异地代收代办”“多地联办”等“跨省通办”实现方式,明确申请条件、申报方式、受理模式、审核程序、办理时限、发证方式、收费标准等业务规则,统一编制办事指南,规范事项运行流程,实现同一事项在不同地域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办事指南和规范流程办理相关业务。
同时,推进线上“全程网办”与线下“异地代收代办”。明确了“跨省通办”事项除法律法规有特殊规定必须到现场办理的以外,不得强制申请人到现场办理。对法律法规明确要求必须到现场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在不改变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原有办理事权的基础上,各级政务服务机构要强化“一窗受理”,采用“收受分离”模式,做好代收事项申请材料的形式审查、身份核验,通过邮件寄递至业务属地部门(单位)完成办理,业务属地部门(单位)寄递纸质结果或网络送达办理结果。
《方案》还提出拓展“跨省通办”深度和广度,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在《四川省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任务清单》基础上,不断拓展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跨省通办”事项办事范围和深度。“跨省通办”事项要分批次实现“省内通办”,省直有关部门(单位)统一制定省内“异地代收代办”“多地联办”事项的业务规则和操作规程,推动各级政务服务机构均可异地受理不同层级行使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