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服贸司司长冼国义表示,刚才在介绍《总体方案》时已经讲到了一些取消或放宽限制措施以及新的开放举措,这里再补充谈一谈开放。
扩大服务领域对外开放是创新试点的重要探索方向。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实施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的全面开放,推动制造业、服务业、农业扩大开放”“推动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出台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
在这样的大背景下,我们将扩大开放作为本轮试点的一项重点任务,提出坚持要素型开放与制度型开放相结合、开放与监管相协调、准入前与准入后相衔接的原则,有序拓展开放领域,推动取消或放宽对服务贸易的限制措施;探索制度开放路径,在试点地区重点围绕新兴服务业开放进行压力测试。
围绕这些探索方向,我们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了26项开放举措,主要包括以下三类:一是针对跨境交付(模式一)和境外消费(模式二),进行开放压力测试,如推动允许外国机构独立举办涉外经济技术展会、在中国境内经营无船承运无须为中国企业法人、支持与境外机构合作开发跨境商业医疗保险产品等;二是针对自然人移动(模式三),探索放宽特定服务领域限制性措施,推动职业资格互认,便利境外专业人才来华创新创业,如试点允许符合条件的港澳专业人士在海南、深圳、广州等试点地区提供工程咨询服务,开展与港澳专业服务资质互认试点,探索整合外国人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许可,便利外国人来华就业等;三是针对以上三种模式开放后进一步提升开放成效,鼓励试点地区加强服务贸易国际合作,如积极推进教育、法律、金融等领域国际合作,建设国际服务贸易合作园区,等等。
这些举措,有些在所有试点地区推进,有一些在部分具备条件的试点地区先行先试,这体现了压力测试的内容。经评估后,具备条件的可向全部试点地区,甚至全国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