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天的通气会上,银保监会方面还透露部分监管数据予以佐证。截至2020年一季度末,城商行资本净额和核心一级资本净额分别为3.4万亿元、2.5万亿元,资本充足率和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分别为12.65%、9.35%,比商业银行平均水平低1.9、1.3个百分点。信托方面,截至今年6月末,行业管理信托资产21.28万亿元,比年初下降3250亿元,其中,事务管理类信托资产9.58万亿元,比年初下降1.07万亿元,通道业务规模比历史最高点累计压降近四成。违规房地产信托、政信合作信托无序增长势头得到有效遏制,信托产品期限错配情况也逐步得到纠正改善。
中小银行:整体风险可控
能抵御各种风险
疫情发生以来,受外界舆论影响,个别中小银行出现集中取款事件,外界也非常关心行业的稳定性情况。
银保监会城市银行部副主任刘荣在通气会上回应,近年来,受国内外经济形势和城商行所在区域经济形势、市场双向挤压的竞争以及城商行自身管理和治理水平的影响,城商行风险“水落石出”,风险水平持续显现。不过总体来看,目前城商行总体监管指标处于合理区间。
刘荣介绍,尽管这些账面指标可能并没有完全反映银行的真实风险情况,个别城商行也发生了风险事件,但从我国经济发展的长周期看,资产质量的波动是正常的。他强调:“二季度以来,银行风险总体可控。目前银行的不良贷款率处在历史低位,大家不必过于悲观。经过多年的发展和积累,城商行这个群体在资本、利润等方面的基础还是比较好的,完全能够抵御各种风险。”
对于该问题,银保监会农村银行部副主任洪小平也介绍,农村中小银行主要监管指标总体良好,尤其是存款基础稳定,流动性风险可控。资金来源稳定体现在农村中小银行长期深耕农村市场,受益于网点和客户优势,其资金来源有“两高一低”的特点,存款在总负债的占比高,储蓄存款在各项存款的占比高,同业负债在总负债占比低,均显著好于银行业平均水平。有相当数量机构的各项存款在总负债中的占比在90%以上,同业负债占比低于10%。此外,农村中小银行有着有效的流动性行业互助机制安排,主要是省联社对辖内法人机构的资金调剂安排,以及部分跨区域农商行之间的应急流动性互助等机制,在单体机构出现流动性风险时能发挥第二道防线的缓冲作用,守住了体系内的流动性风险底线。
保险业:
保持稳定增长 探索深化转型
“上半年,人身保险行业发展紧紧围绕抗击疫情、防范风险、深化转型三个主题词,主要开展了两方面工作。一是组织行业服务抗击疫情。截至5月末,共有70余家人身险公司1400余款产品在不加收保费情况下为消费者扩展保险责任。目前,已经为医务、公安、消防等一线抗击疫情人员理赔近6500人次,累计赔款约2.3亿元。二是出台政策支持行业复工复产。出台支持人身保险产品创新、鼓励健康保险发展、优化精算制度基础相关政策文件十余项。” 银保监会人身险部副主任王叙文表示,目前来看,这些举措效果是好的,切实保障了人身保险市场稳健运行。
上半年人身险公司的经营数据也印证了这一点:前6个月,人身险公司为社会提供风险保障782.8万亿元,实现原保险保费收入2万亿元,同比增长6%。截至6月末,人身险行业总资产18.6万亿元,较年初增长9.6%;净资产1.38万亿元,同比增长2.8%;净利润1247亿元,较同期有所下降。
王叙文预测,随着疫情防控取得阶段性进展,五六两月人身险行业经营数据出现了强劲反弹的趋势,预计全年仍将保持稳定增长。
在财产险方面,银保监会财险部副主任尹江鳌表示,当前整体运行比较稳健,风险保障作用发挥得比较充分。
具体来看,上半年财产险行业主要呈现出三个特点:一是发展质量提高。前6个月,财产保险业原保险保费收入7217亿元,同比增长7.6%;承保利润同比增长21.7%,净利润同比下降5.8%。二是服务能力提升。累计提供风险保障3273万亿元,同比增长26.5%;支持赔款3353.9亿元,同比增长3.5%。三是风险总体可控。截至一季度末,财产保险业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85%,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252%,关键指标保持在合理区间。
虽然当前财产险行业呈现良好发展态势,但是随着车险综合改革于近日公开征求意见,改革后可能出现行业性承保亏损的问题备受关注。“行业性承保亏损风险,应该能够得到有效防范。”尹江鳌表示,从我国的情况来看,车险综合成本率多年来一直处在承保盈亏平衡点附近。从国际的情况来看,车险作为风险分散、竞争充分的大众化产品,承保盈亏平衡也比较常见。因此,车险综合改革措施中已经包含了相关配套措施,如果推动市场主体理性经营、规范市场秩序等措施比较到位的话,行业性承保亏损的风险应该能够得到有效防范。
防范化解风险
多渠道补充资本
“在支持让利实体经济力度加大、资产规模持续扩张以及信用风险加速暴露的背景下,同时在不考虑外源性资本补充的情况下,城商行资本充足水平未来3年可能会明显下降。”基于对当下形势的判断,刘荣表示,下一步,银保监会将继续督促城商行合理控制风险资产增速,完善资本规划,提高资本利用效率;加大利润留存,增强内源性资本补充能力;支持城商行通过发行普通股、优先股、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二级资本债等方式拓宽资本补充渠道;积极配合省级政府发行专项债补充城商行资本。
事实上,关于地方专项债补充中小银行资本的政策前期已出台,按照文件要求,使用地方专项债补充中小银行资本实施方案由省级政府结合辖内实际牵头制定,方案成熟一个上报一个,经由银保监会会同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由省级政府向财政部提出正式申请。
刘荣表示,银保监会将积极配合指导省级政府,在压实各方责任、严格清产核资、穷尽自救和市场资源、依法严肃问责的基础上,抓紧组织制定相关实施方案,明确债券额度需求、还本付息来源以及退出机制等,切实将补充资本金同深化中小银行治理改革结合起来,提高中小银行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他还透露,目前,已有省份结合辖内城商行深化改革和化解风险的方案,研究使用地方专项债补充资本事宜,监管部门将积极做好配合指导工作。
此外,值得关注的是,由于近期个别信托公司发生了一系列风险事件,其中也涉及到关联交易、公司治理等问题,外界非常关注风险的化解和相关处置情况。银保监会信托部副主任唐炜在通气会上回应,信托业在转型过程中出现优劣分化是正常的,个别信托公司因为大股东操纵和公司治理失效,用隐蔽的手段进行违规关联交易,积累了较高风险,目前银保监会正在按市场化法制化原则,积极配合地方政府推动如安信信托、四川信托等高风险信托公司的风险处置工作,坚决压实信托公司及其股东责任,对于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信托产品,银保监会正在进行积极查处。在查清违法违规事实,包括资产最终实际价值的基础上,监管还将进一步追责追赃,未来银保监会将依法依规、公正公平地对待所有信托当事人,维护信托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