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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成本拓市场优服务 成都扶持小微企业“18条”出台

发布来源: 四川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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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8日,记者从成都市市场监管局获悉,该局会同市发改委、市经信局等8部门联合出台了《扶持小微企业保市场主体稳定发展的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聚焦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资金周转难、劳动用工难、供需对接难等堵点、痛点和难点,从降成本、拓市场、优服务三个方面打出帮扶“组合拳”,共出台18条普惠性政策措施。
    “目前成都市小微企业共有78.5万户,个体工商户共有172.7万户,约占全市市场主体总量的95%左右。它们小而广、小而全、小而活,是成都经济体系中不可或缺的基础力量。今年因受疫情影响,部分小微企业生存发展面临较大困难。”成都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政策措施》的及时出台对于稳住经济发展底盘、促进社会秩序稳定、建设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示范区都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将为市场打下“强心针”、给企业吃下“定心丸”。

    降低经营成本  激发主体活力

    对小微企业反映最突出的融资难、融资贵,“税收、房租、缴费”等硬开支较大的问题,《政策措施》有针对性的出台了10条“真金白银”的措施。
    包括通过减免、缓缴等措施多层次减轻企业税费负担;创新提出社会保险减免+缓缴的双重惠企措施,进一步降低企业社保成本;通过提高稳岗返还补贴标准、向吸纳高校毕业生的企业发放就业补贴保障小微企业用工;从激励金融机构向小微企业贷款、调整小微企业存量贷款期限、创新小微企业信贷产品等多维度统筹解决小微企业“贷款难”的问题;从鼓励金融机构下调贷款利率、给予小微企业贷款贴息、降低融资担保费用、免除融资租金罚息等方面协同解决小微企业“贷款贵”问题;通过降价格、缓缴纳降低小微企业水、电、气等要素成本,同时强调“欠费不停供”;降低小微企业物流成本,鼓励物流企业和电商平台共同让利小微企业;降低小微企业租金成本,进一步延长国有企业经营性物业房租减免期限,鼓励非国有市场运营主体减免小微企业租金;鼓励物业企业减免并缓收小微企业物业管理费;要求各级政府部门、国有企事业单位通过按时足额支付、减少商业汇票等方式帮助小微企业渡过现金流难关。

    强化消费刺激  释放市场潜能

    针对需求收缩、消费低迷、供需对接不畅的问题,《政策措施》提出了提振终端消费需求、创新消费应用场景、强化供应链对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力度等4条措施。
    包括实施“成都新消费、用券更实惠”活动,采用消费券结合优惠活动的方式,强化消费刺激;创新激励新经济小微企业承担新经济场景建设项目并促进其产品在成都新经济创新产品交易平台的推广应用,鼓励互联网平台放宽入驻条件、降低平台服务费等推动小微企业拓展网上经营;通过鼓励龙头企业向小微企业外包订单等方式促进小微企业融入地方产业链体系,鼓励国有企业从货款回收、原材料供应、项目发包方面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通过提高预算、免收投标保证金、提高价格优势、增加“蓉采贷”授信额度等方式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政府采购支持力度。

    优化服务保障  包容审慎监管

    针对疫情特殊时期小微企业的轻微违法现象实行审慎监管,《政策措施》提出了包括优化审批服务、坚持宽容执法、审慎信用监管、优化法律服务等4条措施。
    成都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局一方面及时推出“特事特办”“预约办理”“专人办理”等暖心举措,创新监管方式,提高办事效率,帮助企业解决燃眉之急,另一方面编制了“成都市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三张清单”(《不予处罚清单》《减轻处罚清单》《从轻处罚清单》),明确在特定条件下,对100项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对60项违法行为减轻处罚,对60项违法行为从轻处罚。
    同时,《政策措施》通过豁免轻微失信行为和完善信用修复机制进一步推动审慎信用监管,明确对因疫情导致的小微企业轻微失信行为,符合豁免条件的可不纳入失信主体名单,不实施信用惩戒,避免企业在社会商誉、优惠政策享受等方面受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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