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经济学院财政学系主任刘怡认为,这确保了中央与地方既有财力格局稳定,尤其是消费税的调整更是革命性的变化,有助于地方改善消费环境,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地方政府的服务重点不再完全是企业了,而是要转去服务消费者。”她说。
《方案》是在两万亿元大规模减税降费背景下,为了支持地方政府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缓解财政运行困难而提出的。为了保持中央和地方财力格局不变,2016年,国务院下文规定增值税收入中央和地方“五五分享”,即中央分享增值税的50%、地方按税收缴纳地分享增值税的50%。
“‘五五分享’只是过渡方案,当时文件称两三年后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这次调整就是为了明确收入划分改革成果。”刘怡称,这将进一步稳定社会预期,引导各地因地制宜发展优势产业,鼓励地方在经济发展中培育和拓展税源,增强地方财政“造血”功能,营造主动有为、竞相发展、实干兴业的环境。
除此之外,《方案》还明确了增值税留抵退税的分担机制。增值税纳税人当期销项税款不足以弥补其进项税款时,其差额称为留抵税款。为了减轻企业现金流压力,2018年,我国开始对部分先进制造业等行业试点退还部分增值税留抵退税,今年则试行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制度。这对地方财政造成了较大压力,且由于权责不明确,部分地方还因为退税发生了扯皮。
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范子英对此表示,目前增值税央地分享各五成,退税责任也各占五成。中央的收入与退税责任完全匹配,但地方存在不匹配现象,因为产品会在不同地区之间流动,导致部分地区拿出的退税额会超过其获得的增值税分成收入。如一台机器从江苏卖到上海,税交在江苏,但退税有可能由上海支付。
为了破解这一问题,《方案》采取均衡机制,在保持增值税留抵退税中央与地方“五五”分担比例不变的前提下,增值税留抵退税地方分担的部分(50%),由企业所在地全部负担(50%)调整为先负担15%,其余35%暂由企业所在地一并垫付,再由各地按上年增值税分享额占比均衡分担,垫付多于应分担的部分由中央财政按月向企业所在地省级财政调库。
同时,为了缓解地方财政压力,作为中央税种的消费税的增量部分也将逐步划归地方。《方案》明确,在征管可控的前提下,将部分在生产(进口)环节征收的现行消费税品目逐步后移至批发或零售环节征收,具体调整品目经充分论证,逐项报批后稳步实施。先对高档手表、贵重首饰和珠宝玉石等条件成熟的品目实施改革,再结合消费税立法对其他具备条件的品目实施改革试点。
“这是税收分享原则的根本改变,核心就是要引导改善消费环境。”刘怡把这次消费税分享制度的调整称为革命性的变革,“过去我们一直以生产地为核心,生产地得到税收,企业注册在哪儿,税收就在哪儿,这种做法是存在很大问题的。”
多年来,刘怡和团队多次前往不同地方进行调研,发现“生产地原则”导致了地区间的激烈竞争。她说,这极大地激发了地方政府招商引资而非刺激消费的热情。地方政府要求跨省经营企业在当地注册的做法,也导致企业多重注册,增加成本。
而消费税的后移传递出的清晰信号是:政府将引导消费成为经济增长的最大“奶酪”。长期以来,我国积极构建扩大内需的长效机制,内需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不断提升。2018年我国最终消费率为54.3%,对经济增长贡献率达到76.2%。今年上半年,最终消费支出增长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60.1%,这为中国经济增长由过去长期的投资、出口拉动转向消费拉动提供了坚实基础和强大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