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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破解贫困地区农产品的瓶颈问题 四川创新扶贫产品销售体系

发布来源: 人民网-四川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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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日上午,四川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关于创新扶贫产品销售体系促进精准脱贫的意见》(以下简称为“《意见》”)进行发布。

  据四川省商务厅厅长刘欣介绍,农产品流通体系连接生产和消费,是稳定市场供给和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载体,是脱贫攻坚内生动力的重要保障。据商务部门相关数据显示,批发市场流通的农产品占全国农产品交易总量的70%,“农超对接”在农产品流通中的占比15%,电商交易占农产品交易额的5%左右。

  刘欣说,当前,四川省农业标准化生产、规模化种养、品牌化经营得到一定发展,但贫困地区特别是深度贫困地区仍以“小农生产”为主,生产经营分散、集中度较低,物流成本高,生产与消费市场信息不畅,农产品直采直销较少,产品转化为商品率较低。据统计,全省甘孜、阿坝、凉山三州地区现有农产品批发市场4个,年交易量77.6万吨,占全省2%;而成都白家、濛阳农产品批发市场中三州地区果蔬年交易量56万吨,占三州地区生产量的10%。成都益民菜市数据显示,2017年该市场农产品直采直销交易额0.2亿元,仅占销售额的3%。同时,三州地区物流成本较高,每单首重达1公斤12元,部分生鲜产品物流超过20/公斤,是成都市的3倍以上。

  正是基于此种情况,为有效破解贫困地区农产品与市场对接不畅、流通成本高等瓶颈问题,四川省委省政府研究制定了该《意见》。《意见》按照政府推动、市场运作、企业主体、社会参与的原则,首创全省公益性集体商标,精准认定扶贫产品,发挥东西部协作和定点对口帮扶单位定向采购帮扶优势,创新市场拓展“三大活动”模式,完善扶贫产品直通渠道,畅通扶贫产品上行“最初一公里”,共同推进扶贫产品进市场、进餐企、进展会、进商超、进铁路、进高速、进机场、进机关、进社区、进网络等。

  据悉,《意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扶贫工作机制,坚持“政府推动、市场运行、企业主体”原则,围绕发展产业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着力点,创新扶贫产品销售机制,帮助贫困地区构建便捷、高效、稳定的产品销售渠道,实现户户有增收、人人能受益,推动形成产业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的大扶贫格局。

  《意见》坚定工作目标精准定位,围绕产业发展助推精准脱贫总目标,提出了创新扶贫产品认定体系和市场直采直销体系的工作定位。具体目标是:着力开展贫困地区扶贫产品公益性集体商标的注册工作,建立相关的管理、营运和推广制度,加强公益性集体商标标识的扶贫产品的宣传推介工作;着力拓展市场流通渠道,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定向采购公益性集体商标标识的扶贫产品覆盖88个贫困县,各地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超、车站、机场等经营场所,以及知名电商平台开设扶贫产品销售专区、专柜、专铺、专店,定向采销公益性集体商标标识的扶贫产品,增加贫困群众收入。2018年底,创新扶贫产品销售体系实现突破性进展,助推精准脱贫工作取得实效。

  《意见》以增加有效供给为重点,鼓励、引导企业主体和社会资源参与产业扶贫,依靠多种力量特别是市场力量。具体任务是:加强扶贫产品的宣传力度,提升扶贫产品品牌效益和市场知名度;建立全省扶贫产品公益性商标标识,精准认定扶贫产品,完善质量追溯体系和管理制度,使扶贫产品真实、安全、放心;支持贫困地区推广新型生产经营模式,因地制宜发展农副、餐饮、乡村旅游等扶贫产品和服务;完善扶贫产品直通渠道,增加市场推介活动频次,用市场手段发挥扶贫作用,促进市场与生产深度融合;加快推进全域旅游精准扶贫,扩大旅游产品消费市场;建设农村电商扶贫信息员队伍,提升农村电商信息化运用能力;整合现有物流资源,发展电商物流,进一步完善扶贫产品上行物流体系。

  《意见》提出建立强有力的工作机制,细化扶贫产品销售具体方案、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强化政策支撑作用,切实加大财政、税收、金融政策支持力度;严格落实交通运输优惠政策、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建立督查考核和奖惩机制等的7项举措,全面营造政府、企业、市场、社会协同发力的扶贫大格局,确保各项任务的落实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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