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丽华介绍,3月28日,国务院第2次常务会议确定了深化增值税改革措施,调整了增值税税率,统一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全年将减轻市场主体税负超过4000亿元。4月4日,国务院第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进一步清理规范政府性收费的政策措施,持续打好减税降费“组合拳”,决定进一步减少涉企收费,降低实体经济成本。
程丽华指出,总的看,这次清理规范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多措并举。清理规范的范围不仅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还涉及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以及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等方面。清理规范的方式多种多样,既停征了部分收费项目,降低了收费标准,还延长了一些到期的收费减免措施,让更多市场主体得到实惠。
二是精准施策。主要是侧重于支持“双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降低用工、用能成本,有效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如在降低用工成本方面,延长阶段性降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失业保险费率政策期限,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在降低用能成本方面,降低了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征收标准,为相关部门降低一般工商业企业电价腾出空间。
三是持续发力。在2017年降费6000多亿元的基础上,今年国务院第3次常务会议确定的四类政府性收费降费措施,预计全年可减轻企业负担2506亿元,加上发展改革委出台的降低经营服务性收费等措施后,预计全年合计减轻社会负担超过3000亿元。再加上国务院第2次常务会议确定的4000多亿减税措施,今年已出台超过7000亿元的减税降费措施。
程丽华表示,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正抓紧制发操作文件,确保及时出台相关政策措施。同时,我们还将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保各项清费降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此外,我们还将加快推进非税收入立法进程,研究制定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进一步规范“费权”管理。
清费降费:做好清费降费的“减法”和事中事后监管的“加法”
据了解,这两年我国在清费降费方面成效非常大,但是不可否认,乱收费的现象依然存在。
因此,程丽华表示,下一步的工作不仅是要做好清费降费的“减法”,同时要做好事中事后监管的“加法”,尤其是监管这项工作我们还要进一步加大力度。总之是通过综合施策来达到对企业的减负增效的目的,最终实现减负增效“乘数”的效应,也是真正的做到“言必行,行必果”。
程丽华说,目前我们重点做了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建立和实施了收费目录清单一张网动态管理制度。二是建立健全乱收费投诉举报机制。三是继续完善多部门联合督查机制。四是推动完善政府非税收入相关制度,严格“费权”管理,从源头上防止乱收费,用制度的“刚性”遏制乱收费的“任性”。
住建部今年将继续采取措施 加大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工作
住房城乡建设部计划财务与外事司司长张兴野会上表示,2018年住房城乡建设部将继续采取措施,加大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工作。
张兴野介绍,2016年6月,为了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明确要求只保留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不断完善保证金管理制度,推行银行保函。2017年国务院决定将建筑领域工程质量保证金的预留比例上限由5%降至3%。据统计,由于降低预留比例的上限,2017年企业减少缴纳工程质量保证金约2800亿元。切实为企业减轻了负担,企业反响良好。但是,目前建筑企业缴纳的保证金仍大多采用现金缴纳,银行保函的使用比例不足四分之一,仍然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为此,2018年住房城乡建设部将继续采取措施,加大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工作,主要措施有:
一是制定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担保的指导意见》,大力推进工程担保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的应用,切实减轻建筑企业负担。
二是研究修订工程担保合同和保函示范文本,规范工程担保的行为。
三是加强监督问责。对举报投诉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对查实仍违规收取保证金的地区或单位,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对涉及的行政部门依法进行问责。
张兴野表示,通过进一步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预计2018年可再减轻建筑企业负担约20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