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下达2016年第二批省级工业发展资金的通知》(川财建〔2016〕195号)和《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藏区和贫困地区产业扶贫资金使用安排的通知》(川经信办农加〔2016〕160号),市经信委、财政局制发了《关于做好2016年第二批省级工业发展资金(藏区和贫困县产业扶贫)申报工作的通知》(遂经信〔2017〕23号),并下发至各县(区)、园区。到申报截止日,全市有5户企业自主申请了该资金,经县(区)、园区经信、财政部门现场审核和市经信、财政部门的复审,这5户企业符合项目申报各项要求,拟按照企业收购金额的35%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标准进行补贴。现对5户拟支持企业名单及补贴金额予以网上公示。
公示时间:2017年2月23日-3月1日。
公示期间,各部门、各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方式,向市经济和信息化委企业科、市纪委驻市经信委监察室、市财政局企业经建科、市纪委驻市财政局监察室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需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署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遂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遂宁市河东新区环岛商务中心3812室)
遂宁市财政局(遂宁市船山区燕山路86号)
联系电话:0825-2254232 (市经信委企业科)
0825-2226242(市纪委驻市经信委监察室)
0825-2313143(市财政局经建科)
0825-2319221(市纪委驻市财政局监察室)
附件: 2016年第二批省级工业发展资金(产业扶贫)拟支持企业名单及补助金额.docx
遂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遂宁市财政局
2017年2月23日
(联系人:刘德勇;联系电话:2254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