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企业联合会
文件
四川省企业家协会
川企联〔2016〕10号
关于开展2015年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企业联合会(企业管理协会)、企业家协会,各省级企业团体,各有关企业:
社会信用体系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社会治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健全社会征信体系,褒扬诚信,惩戒失信”,《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意见》提出“建立健全社会诚信制度”。
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以下简称中国企联)作为全国诚信兴商宣传月成员单位、商务部和国务院国资委确定的全国首批行业信用评价单位,已经持续9年开展企业信用评价工作。按照中国企联工作的统一部署,各省(直辖市)企业联合会分别开展了企业信用评价及优秀、最佳诚信企业评选表彰工作。
四川省企业联合会、四川省企业联合会(以下简称四川企联)作为中国企联系统省级地方机构。经中国企联授权,负责四川省企业信用评价工作。参照中国企联《关于开展2015年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精神,从即日起,四川企联将开展2015年四川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现将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价目的
不断提高我国企业诚信建设水平,推动企业诚信自律,提升企业信用管理水平,培育、评价、宣传、示范一批信用管理严格、社会信誉良好、社会责任感强的企业,推动行业信用水平和提升企业信用风险防范能力,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共建社会信用体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二、评价范围
评价活动在四川范围内展开,包括在四川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连续3年工商年检合格的各类企业。各市(州)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及各省级行业协会可以分别推荐企业参加评价;中央在川企业、四川省国资委直属企业可以自荐,也可推荐所属企业参加。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我会将对于所有会员企业信用状况进行评价。
三、评价内容和方法
企业信用评价的内容和指标体系由经营环境、经营与竞争、管理能力和水平、诚信建设和信用管理、财务实力、信用记录等六个一级指标及其若干二、三级指标组成,全面综合考核企业诚信建设和信用管理能力和水平。企业信用等级划分为AAA、AA、A、B、C三等五级,目前四川省企联只开展AAA、AA、A等级的企业信用评价,并对评级企业分类管理、分级授牌。
四、评价程序
按照“申请→提交材料→评价→初审→终审→公示→备案→发证推介→年度复查→备案公示”的程序进行。参评企业先提交《2015年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申报意向书》(www.scecea.org下载),经资格初步审核,确认申报资格后,申报企业将获得网上申报用户名和密码,通过网络在线提交相关参评材料。四川企联将通过第三方评价对企业调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等手段进行全面审核、调查和评价,并确定初步评价结果。经过专家审查和评定后,将企业信用评级结果进行网络公示,并向社会征询意见,最终确定企业信用评价等级,并分级授牌。
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结果的有效期为3年,自发证之日起生效。有效期满后要继续参加企联信用等级评价的企业,需重新申报。有效期内还要进行2次年度复查,年度复查需提前3个月向我会提交相关资料。对于在有效期内通过复查等级有变动的企业,中国企联、四川企联将向社会公示其企业信用评价等级的变动结果,并更换其标牌和证书。
五、管理和监督
四川境内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的管理、监督机构为四川企联。为了规范、有序地推进企业信用评价工作,四川企联成立四川企联企业信用评价委员会(以下简称“评价委员会”),为四川企联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有关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的总体工作。评价委员会下设四川企联企业信用评价办公室(以下简称“评价办公室”),为企业信用评价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四川企联雇主工作部。
六、申报流程
有意向的参评企业应先提交《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申报意向书》,经资格初步审核后,申报企业可凭评价办公室分配的用户名及密码,登陆四川省企联网(www.scecea.org)或中国企业诚信网(www.ceccredit.org.cn),按照有关要求,在线提交信用评价申报材料。资料提交完成后,申报企业打印电子版申报材料,加盖公司公章(如果为被推荐企业,由推荐单位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后),寄送四川企联企业信用评价办公室。
七、公示、推广和监督
中国企业诚信网(www.ceccredit.org.cn)、中企联合网(www.cec1979.org.cn)、中国反商业欺诈网(www.12312.gov.cn)、四川省企联网(www.scecea.org)等媒体公示和宣传企业信用评级结果,宣传典型经验。
参评企业将颁发由商务部和国务院国资委统一设计样式、统一编号的信用等级证书和标牌,并根据企业需要提供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报告。向商务部、国务院国资委、省商务厅、省经信委、省国资委等部门推荐,使获得信用等级的企业获得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市场准入、资质审核、金融投融资等加分资格,取得更大的社会认可。同时,四川企联将开展企业诚信建设示范活动。
四川企联将组织有关专家,为企业提供企业诚信建设和信用管理方面的指导、咨询和培训等服务,促进企业提高诚信管理水平。
获得信用评级结果的企业应不断提高企业诚信建设和信用管理水平。对评价后发生重大失信行为的企业,四川企联企业信用评价委员会经核实,可以降低或者撤销其信用评级结果。
八、联系部门及方式
省企联:吴 波 028-85492063 13980402898
传 真:028-85492085
邮 箱:zgscec_wb@163.com
邮 编:610041
网 站:www.scecea.org
地 址:成都市人民南路三段37号省经干院主楼211室
附 件:1.四川省企联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申报意向书
2.企业提交证明及相关材料目录
四川省企业联合会 四川省企业家协会
二○一六年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