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支持创新发明获取知识产权,激发创新创业活力。面向小微企业和创新创业者建立专利申请绿色通道,推广专利电子申请和专利网上缴费,完善小微企业和创新创业者专利费用减缓办理程序,为小微企业和创新创业者及时获取专利权提供高效、便捷的途径。支持小微企业和创新创业者市场前景好的产品或技术申请国内外发明专利,加大对小微企业和创新创业者专利申请资助力度。支持科技型小微企业以购买、获得许可等方式获得专利技术。
二是鼓励专利技术实施转化,助力创新创业实现市场价值。支持小微企业和创新创业者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市场前景好的专利新产品转化实施和产业化。搭建专利技术供需对接平台,收集小微企业对专利技术的需求信息,组织有针对性的专利技术对接洽谈活动。支持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促进知识产权许可、转让、产业化等知识产权运营。支持小微企业和创新创业者通过许可转让、出资入股等拓展知识产权价值实现渠道。鼓励国有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将闲置专利向小微企业许可转让。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与小微企业开展知识产权合作互助,帮助小微企业进行专利创业和专利二次开发。鼓励风险投资基金、社会资金向专利技术实施转化投入。
三是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和专利保险,拓展创新创业融资渠道。推动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工作,加强对小微企业和创新创业者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指导和服务,支持小微企业和创新创业者通过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获得创新创业资金。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合作,支持金融机构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开发符合小微企业和创客技术创新特点的知识产权金融产品。建立小微企业和创新创业者知识产权金融服务需求调查制度,引导各类金融机构为小微企业和创新创业者提供知识产权金融服务,积极拓展创新创业融资渠道。
四是加强创新发明知识产权保护,营造激励创新环境。加强对科研、生产、销售、技术引进、对外贸易、作品创作(传播)等重点环节和电子商务领域、展会、商场、技术交易市场等重点领域的知识产权专项执法检查,将专利侵权假冒案件纳入社会征信体系,为小微企业和创新创业者营造公平竞争的创新创业环境。充分发挥全省专利执法维权网络平台和12330投诉举报中心作用,针对小微企业和创客技术创新周期短、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较多、涉案金额相对较低等特点,加快推进产业园区、众创空间等建立专利侵权纠纷快速调解机制,帮助小微企业和创客及时获得有效保护。建立和完善创新创业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制,支持我省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在小微企业聚集区设立分中心、工作站,为创新创业者知识产权维权提供专业服务。
五是推进城市县域园区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助力创新创业基地建设。加强我省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城市建设,营造创新创业环境,培育知识产权创新创业典型,助力创新创业基地城市建设。推进有条件的县(区)实施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打造一批创新活力强劲、创新要素汇聚、知识产权保护有力、知识产权流转顺畅的国家级知识产权强县(区)。面向“51025”等全省重点产业园区,深入开展园区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加快建设一批国家级和省级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助力产业园区构建一批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众创空间,促进一批“孵化+创投”、“互联网+”、创新工场等新型创新创业园(孵化基地)建设。
六是加强知识产权社会化服务,适应创新创业专业化服务需求。在小微企业和创新创业者集聚的产业园区、创业基地、孵化器、众创空间等逐步建立知识产权联络员制度和专家服务试点,吸纳专利代理人及其他服务机构人员深入参与。支持各类服务平台向小微企业免费或低成本提供专利查新检索服务,探索开展知识产权信息订制推送服务。鼓励各类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为小微企业提供质优价惠的专业服务。对服务小微企业绩效突出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给予激励和支持。实施知识产权服务引导项目,扶持知识产权服务业小微企业发展,培育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有条件的市(州)和县(市、区)可建立专利文献电子阅览室和专利文献运用培训平台,免费向企业开放。
七是加强知识产权人才培养,为创新创业提供人才支持。实施小微企业知识产权人才培养专项计划和创新创业知识产权重点培训计划,加强小微企业研发人员专利撰写、专利分析等实务能力的培养。为小微企业知识产权培训提供师资和资料,帮助小微企业培训和引进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加强省级知识产权教育培训基地建设,发挥知识产权远程教育平台作用,面向小微企业经理人、研发负责人、在校大学生和创客开展知识产权专题培训,尽快实现每户小微企业拥有至少1名知识产权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