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话题:如何让创新创业轻装上阵
案例
“三证合一”登记制改革
首个“尝鲜者”生意红火
今年2月15日,遂宁举林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刘举林从安居区工商局拿到了我市首张“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这张载有工商注册号、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号“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办理时间仅仅用了3天。
作为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的其中一项,“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率先在我市安居区开展试点。根据安居区政府颁布的《遂宁市安居区“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工作方案》,“三证合一”实现了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一表申请、专窗受理、联动审批、统一发照”。与过去少则半个月的办理时间相比,“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让行政审批时限大大缩短,在减轻企业负担的同时,大大激发了市场活力。
如今的刘举林早已凭借着这张营业执照与江油一家公司签订了面积达1万亩的农业产业园开发合同,工程建设正在如火如荼的建设当中。高效的登记制度让刘举林尝到了改革的“红利”。他说:“如果没有如此高效的审批手续,公司的业务可能就会搁浅。很庆幸我遇到了好时机,让我的创业之路走得如此顺利。”
从降低市场准入门槛的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到简化行政审批手续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再到法治建设营造出公平的市场环境……近年来,遂宁着力破解创新创业中的“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问题,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轻装上阵打造宽松的发展环境。
商事登记制度改革 “零首付”为创业者圆梦
市工商局企业登记监督管理科科长谭蓉:
2014年3月1日,遂宁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大幕拉起,带来了“创业者的春天”。据统计,2014年3月至2015年2月底,全市新设立个体工商户11846户,新设立个人独资企业402户,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84.4%;新设立私营合伙企业30户,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76.5%;新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227户。
我市先后制发了《遂宁市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和《遂宁市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试行)》《遂宁市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实施意见》《遂宁市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后续市场监管工作方案》《遂宁市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先照后证”试点改革方案》,形成了以改革工作方案为统领、四个配套文件为内容、涉及32个行政审批部门的“1+4+32”制度体系。正是这些文件的出台保证了改革的成功,也为创业者带来了福音。
改革不仅将过去的注册资本实缴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取消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实行“一照多址”“一址多照”。作为四川省“先照后证”四个试点城市之一,遂宁于2014年9月1日率先进行了“先照后证”的改革。包括保安服务公司、成品油批发、营利性养老机构设立等139项前置审批项目改为后置审批,即市场主体可先办理营业执照从事一般经营项目及筹备工作,再对这139项需审批的经营项目申请行政许可。创业“零首付”,创业“低门槛”成为众多创业者口中的热词。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创业环境愈发宽松,创业之路愈发顺畅。
与此同时,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后,登记效率大幅提升。实现了登记排队时间不超过5分钟,等候不超过1小时,执照最快在1个工作日内发出,最长不超过3个工作日。审改步伐不断加快。一些部门将行政审批时限缩减了20%以上,并在市工商局网站获取抄告信息后,在5个工作日内及时受理和实施许可。
行政审批做“减法” 创新创业做“加法”
市政务服务中心主任吕佑平:
围绕如何减少创新创业群体负担,市政务服务中心主要从提升行政审批效率和服务水平以及创新服务模式方面着手。
在提升行政审批效率和服务水平方面,今年,市政务服务中心将进一步优化审批服务流程,着力“减少审批时限、减少审批环节、减少审批手续”,即办项目达到60%以上,办理提速达到98%以上,按时办结率、现场办结率达到100%,确保行政审批效率继续保持全省领先水平。严格按照国务院“五个一律”的要求,进一步清理规范行政审批前置条件和与行政审批相关中介服务,切实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建立健全部门会商会审、联合踏勘,协调督促审批部门限时办结等投资建设项目的“横向并联”审批协调机制。进一步完善VIP服务机制,对投资建设、设立登记等涉及多个审批部门办理的事项提供无偿代办服务。进一步扩大省、市、县三级联动审批范围,增加审批事项,将联动审批向县级深入,形成省市县三级“审批同步进行,办件内部流转,申请人选地取件”的高效、便民联动审批机制。大力开展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审批,对适合在网上进行审批的事项尽快研究网上审批办法和流程,对办件量大的涉及群众多的行政审批事项,创造条件实行网上审批。继续强化窗口队伍建设,努力打造一流的政务服务队伍,为广大企业和办事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
在创新服务模式方面,我们将根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朱兵的指示和《遂宁市“吃拿卡要”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精神,积极探索建立中心统一受理、部门分别办理的行政审批新模式,努力实现我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受办分离”。提高了窗口单位办事效率,也就减轻了创新创业者的负担。
政策法规“铺底” 创新创业有保障
市法制办主任温勉光:
创新创业要想轻松上阵,离不开政策法规的支持和引路。今年的市政府1号文件(以下简称文件)中就明确指出,要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公布的负面清单,放宽市场准入,凡市场主体基于自愿的投资经营和民商事行为,只要不属于法律法规禁止进入的领域,不损害第三方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国家安全,政府不得限制进入。同时进一步深化工商登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
文件还要求各相关部门规范前置审批事项和中介服务事项。落实国务院“五个一律”,即:对属于企业经营自主权的事项,一律不再作为前置条件;对法律法规未明确规定为前置条件的,一律不再进行前置审批;对地方性法规有明确规定的前置条件,除确有必要保留的外,按立法程序提请人大及其常委会修改法规后一律取消;审批机关能通过征求部门意见解决的,一律不再进行前置审批;除特殊需要并有法律法规依据外,一律不得设定强制性中介服务和指定中介机构。对确需保留的前置审批及中介服务,制定目录并向社会公布。企业需要中介服务的,由企业自主选择。创业者有了主动权,在创业方面将更加得心应手。
文件还禁止变相设定或者实施行政审批。严格执行省政府统一公布的市县行政许可项目清单,及时编制并公布市本级行政许可目录。严格界定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范围,全面清理并逐步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落实“五个严禁”,即:严禁违法设定行政许可、增加行政许可条件和程序;严禁以备案、登记、注册、年检、监制、认定、认证、审定、指定、配号、换证等形式或者以非行政许可审批名义变相设定行政许可;严禁借实施行政审批变相收费或者违法设定收费项目;严禁将属于行政审批的事项转为中介服务事项,搞变相审批、有偿服务;严禁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为名,变相恢复、上收已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少了审批项目,创业者就能更快走上轨道。
纳税服务更便捷 小微企业享办税“春风”
市国税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何国川:
目前,税务系统正在进一步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为方便纳税人便捷办税,市国税局梳理整合了导税服务、预约服务等9大类服务,方便纳税人特别是新办企业轻松办税。在办税服务厅前置集中了90%以上的常见涉税审核、审批事项,我市与全国同步实施了《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2.0版,税务登记、税务认定、发票办理、申报纳税、优惠办理、证明办理等9大类72项212个涉税事项实现了纳税服务标准全国统一,报送资料、办税环节、办税次数、办税时间等平均减少30%以上,纳税人可享受到更加规范、优质、便捷的纳税服务。
根据相关税收政策,凡招用登记失业一年以上人员,均可享受税收优惠。对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及企业当年新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可享受税收优惠;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
对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暂免征收增值税、营业税。今年还将再次提高小微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标准,从2015年至2017年,将小微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从10万元提高至20万元。
在创业投资方面,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其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这些政策的实施都将让创新创业群体更加具有发展活力。